全院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自创建以来,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有着光辉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
值此隆重纪念共青团建团九十一周年之际,为了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扎实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稳步发展,继续深入落实我院“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的工作模式,通过表彰先进和树立典型,激励全院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将在今年“五四”期间,隆重表彰2012-2013学年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优秀学生社团
(三)五四红旗十佳标兵
(四)优秀共青团员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七)杰出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团结一致,作风扎实,成为班集体的核心。
2、制度健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课等正常开展,关心团员青年生活,引导团员青年端正学习态度。
3、积极参加院团委开展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富有新意,表现突出,受到学院师生的好评。
4、在文明班风建设及团支部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5、团支部成员学习气氛浓厚,无考试作弊现象,学习成绩在年级排名前列。
6、团员无一名流失,学年内无一名团员受行政和团纪处分。
7、年度教育评议无不合格,本年度班级无违纪行为。
(二)“优秀学生社团” 评选条件
1、在院团委注册成立期满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制度完善。
2、学生社团遵守学校及社联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社团无违反学院各项规定的行为。
3、领导集体团结,工作有创新,有实效。
4、内部成员团结一致,积极向上。
5、积极开展各项社团活动,有特色,效果好,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很好的口碑。
6、有全局观念,能积极完成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三)“五四红旗十佳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章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团的义务,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没有受过学院的任何纪律处分。
3、刻苦学习,积极进取,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处于全班前列,在所学专业有关领域有所建树。
4、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或校外大型活动,并有突出表现或取得优异成绩。
5、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工作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突出事迹堪为全院团员青年学习的楷模。
6、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品德高尚,在团员青年中享有很好声誉。
(四)“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章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团的义务,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没有受过学院的纪律处分。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学院和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5、努力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其他同学。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积极参与团组织建设、学院建设和学院文化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条件
在团支部委员会委员以上级别团干部中产生(团支委委员包含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团的工作,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工作勤奋,作风踏实,较好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主动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协助上级组织做好教育工作,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具有奉献精神,能积极配合其他团干部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创新性于一体的团的活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能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4、所在支部在全院团的活动中成绩突出。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评选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2、思想进步,工作勤奋,作风踏实,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基本素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扎实。
5、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
(七)“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杰出青年志愿者除具备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有奉献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2、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服从上级组织的安排,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
3、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次以上,活动效果好。
4、积极配合学院上级组织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表现突出。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对象为全院团员青年和班级团支部等(包括09级、10级、11级、12级)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全院共评选10个支部,名额按比例分配,其中10级2个,11级3个,12级5个。
(二)优秀学生社团全院共评选5个。
(三)五四红旗十佳标兵全院共评选10名,原则上09级评选5名,10级和11级各评选2名,12级评选1名。
(四)优秀共青团员按照各支部团员数5%的比例(取整)评选,后附各团支部评选名额。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在年级评选中,名额按比例分配,其中09级10名,10级17名,11级18名,12级20名。(原则上保证一位辅导员老师一名)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30名,其中在年级中评选20名,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推荐10名。
(七)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10名,主要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推荐。
四、评选办法
各奖项评选办法参照《共青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委员会“五四”团内表彰评选办法》执行;同时提供《共青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委员会“五四”团内表彰量化考核细则》作为辅导员老师、班级团支部和有关部门开展评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评选要求
(一)学院各基层团组织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认真执行评比办法,组织各支部团员,公开选举,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各项评选,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二)申请个人奖项的同学须填写“五四团内表彰个人申报表”(后简称个人申报表),申请集体奖项的单位须填写“‘五四’团内表彰集体申报表”(后简称集体申报表)。
(三)个人申报表经辅导员填写意见后,集体申报表经辅导员老师或上级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后,由申请奖项的个人或集体统一交至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上报院团委,经院团委审核认可后将予以公示。
(四)评选材料(申报表、个人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相关事迹材料以及民主评议报表等)请各辅导员老师以年级组为单位于2013年4月24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经管209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申诉及处罚
在对五四红旗十佳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杰出青年志愿者等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如果对于选举结果有异议的,或是发现其中存在舞弊行为的,以实名制形式准备书面材料上报院团委。
如上报情况属实,院团委会配合学院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一概取消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评奖的个人和集体的评选资格。
学院团委希望全院各基层团组织在本次“五四”团内表彰的推选过程中能够本着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基层,鼓励先进,不断增强基层活力,更好地团结、吸引和凝聚广大团员青年,统一思想、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向校庆十周年献礼。
附件:
1、《共青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委员会“五四”团内表彰评选办法》
2、《共青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委员会“五四”团内表彰评选量化考核细则》
3、各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名额
4、2012—2013年度“五四”团内表彰个人申报表
5、2012—2013年度“五四”团内表彰集体申报表
6、2012—201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民主评议报表
7、申报人个人成绩单
共青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