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与项目类别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般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截止2019年10月15日,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须小于3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1日17:00前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经管楼207),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凡获批立项的项目,在后期研究过程中注意项目研究完成节点,积极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在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成果,办理结项。
2.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新增了校内评审环节,请申报人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胡 玉 马佳泰 81555869-801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科研处
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