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鼓励和引导我院同学了解国情、关注民生、奉献社会,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接受教育,在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增长才干,与往年一样,我院将组织2011、2012级同学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现将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
社会实践是高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院同学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有效方式。同学们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如社会调查、勤工助学、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重点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一)2012级同学开展以社会体验为主的实践活动,鼓励同学们走出去,去亲身感受并体会社会的发展及变化,了解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及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管理或者知识管理;了解企业某项具体业务的用户需求、业务流程以及需求和流程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关联等。同学们可依托某一社会单位,在某一岗位上,从事不少于2周的具体工作。
(二)2011级同学需结合本专业的知识特点和学习内容,开展以专业发展为导向的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同学们通过接触实际工作过程,一方面,对所学专业的性质、内容及其在相关领域中的地位有一定的认识,为了解和巩固专业思想创造条件,在实践中了解专业、熟悉专业、热爱专业;另一方面,巩固和加深理解在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让自己的理论知识更加扎实,专业技能更加过硬,更加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同学们可依托某一社会单位,在某一岗位上,从事不少于4周的具体工作。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一)学院成立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就业办、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实践工作进行整体组织与协调、监督;对全校实习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检查实习工作的落实并处理实习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放假前,辅导员应对学生讲明实习期间安全等注意事项。
(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同学们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与单位人员处理好关系,主动协助实习单位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自觉维护学院荣誉,不做与实习无关、违法乱纪的事。
四、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方式
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分两部分:
1、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填写《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社会实践鉴定表》;
2、学生实习工作期满后,完成《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社会实践报告》或所获实践成果。(实践报告应不少于1500字)
五、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实习活动结束后,学生需于2013年9月10日之前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的材料:
1、填写好并加盖实践工作单位公章的一式两份《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社会实践鉴定表》(附件1)
2、自己完成的《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社会实践报告》(附件2)或所获实践成果。
(二)辅导员老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践报告”和“实践鉴定表”,填写《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习)成绩汇总表》(附件3),评分标准请参照《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组织与管理办法》(附件4)。
(三)“实践鉴定表”(一份)和“成绩汇总表”由辅导员老师统一于2013年9月13日之前交至教学科存档;“实践报告”和另一份“实践鉴定表”留学生处存档。
此外,我院2010级各专业同学须利用暑假开展“专业实习”。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以2013年4月25日教务处发出的“关于组织我院2010级各专业同学进行专业实习的通知”为准。
附件:1、《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社会实践鉴定表》
2、《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社会实践报告》
3、《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习)成绩汇总表》
4、《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实习组织与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