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我院原则上不鼓励学生在未完成学业前离校实习。但考虑到个别同学已联系好工作单位,必须到岗实习,为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同时也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条件,我院从2008级同学开始实行由毕业生本人及家长提出办理提前离校申请的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允许其提前离校实习,但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定。此办法保障了同学的切实利益,因此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本学年我院继续对2009级同学实行此办法,开学初教学科已将相关通知和管理规定发往学生处,由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办理,为方便同学,教学科还将相关手续的电子版放在学院网站上(教学天地-教务公告-规范制度),截至日前共收到38份申请表,教学科将根据学院规定尽快给予回复。
教学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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