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国家《高等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 学院的所有仪器设备统一由资产处建帐、登记、编号、调配,由实验中心等相关部门使用与管理。
三、实验中心及有关部门配备仪器设备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要按规定程序有计划地进行;使用、维护、维修等要按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四、 实验中心及有关部门采购仪器设备,要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院。采购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以便退货、更换或索赔。
购置的仪器设备,经使用部门验收,资产处登记入账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
五、 实验中心及有关部门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加强维护维修、以及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提高使用效率。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使用。
六、 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执行学院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实施。
七、资产处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检查核对,使用部门要对仪器设备建立台帐,做好使用维修记录,并按规定向资产处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八、 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九、 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十、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十一、 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程序:
(一)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仪器设备发挥效率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教学科研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格、性能、价格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欲购仪器设备附件、零件、软件配套经费及购后每年所需不低于购置费5%的运行维修费用落实情况;
4、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6、校、内外共用方案;
7、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二) 购置仪器设备的审批
1、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2、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
3、院领导审批;
十二、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实施公开招标或集团采购等方式,在节约学院经费的同时确保所购仪器设备的质量。实行仪器设备购置和监督机制,
第三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 学院购置仪器设备,要选择具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索赔、保修的服务保障职能,并能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以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的技术指标,并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
十四、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要有使用、维修等记录。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
十五、学院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学院各部门要尽量使用本学院其它部门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部门间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学院仪器设备在完成本院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开展院内、院际和跨部门的咨询、培训、分析测试等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十六、 学院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学院对内教学使用仪器设备不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适当收取机时费。学院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应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经费由学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根据学院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的运行、消耗、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十七、 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院主管设备的部门审核并报主管院长批准。
十八、 学院要积极培训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制”,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
第四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十九、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按以下程序及时报损报废。
(一) 学院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提交报废申请;
(二)学院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
(三)报主管院长审批;
二十、报废仪器设备收回的残值,应根据《学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纳入学院年度设备经费。
第五章 使用贵重仪器设备的考核与奖惩
二十一、 学院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考核制度。每年年终,由学院组织资产处对相关部门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性能进行检查考核。
二十二、学院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奖惩制度。购置、使用管理、维护维修、技术改造、报损报废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予以表彰奖励;对造成损坏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