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是教学与科研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了确保学院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加强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是学院设立仪器设备维修的专项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由资产处负责。维修基金使用的原则是:有效、重点、合理。
二、维修管理
(一) 仪器设备的维修,应以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确保仪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二)贵重设备使用人应对设备运行随机监测,对故障作出科学的预测,有计划地定期停机检查并保养。
(三) 主要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者要有目的地对易损部件进行观察、维护,把故障排除在使用之前,降低维修费用,提高使用效率,杜绝设备带病工作。
(四) 一般低档设备以“故障维修”为主,随坏随修,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
(五)仪器设备的维修均应建立维修卡,归入设备档案。
(六)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随报随修,小问题不过时,中问题不过夜,大问题组织保修,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
三、维修经费的管理
(一) 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由资产处统一管理。维修费支出须经处主管领导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维修仪器设备费用的报销,应详细注明损坏部件名称、价值,损坏零部件按废品收回。
(三) 堵绝维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维修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同领、收取回扣、索贿受贿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 附则
(一)本制度由品牌办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