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院2010届毕业生已应征入伍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于2011年2月21日——3月10日之间交到文法楼109办公室。
学生处 2011年元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