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作为顾长卫导演的第一部执导影片,无论从视觉还是听觉方面来说,都可谓一部巨作,该片于2005年上映还获得过第六届电影传媒大奖最佳导演奖。整个电影以王彩玲的人生经历做为线索发展贯穿全文。从王彩玲的北漂失败,到王彩玲回到小地方做一个老师期间透露了部分社会的背景以及社会的现状。
“王老师,我们假结婚吧”却突出了在这个年代一个热爱芭蕾热爱舞蹈的男性悲哀。一个男性因为练习舞蹈的原因,就被人们嘲讽,甚至于走到大街上与人交流,却被别人的丈夫当面辱骂,“以后不要和他来往”。无奈的胡老师在一个大雪交加的晚上一个人带着包走进了王老师的家里,向她提出我们假结婚这种荒诞的话语,追根究底就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男儿身却被人质疑。在遭到王老师强烈的拒绝下,下着大雪,一个人推着自行车,就那么的走着,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无力,那么的绝望。一切都失败的情况下,他通过强奸犯罪女学生的方法来证明自己是个男性。强奸未遂后,一个人走到了教室,跳起了属于自己的芭蕾舞剧,轻快的舞蹈在这一瞬间显得那么的孤单、无力、委屈。当被带到监狱以后,他告诉王彩玲这个城市的奇葩,这个城市的悲哀,这个城市的阴暗面没有了,穿着一双布鞋奋力的站起来为王彩玲做出我还可以站,还可以用脚尖站。
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那么的悲惨,但是自己却一直在奋斗不愿向这个社会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就算失去所有。
年复一年的去参加、去报名。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管理者都告诉她“你去年来唱过一次了”但是她宁愿失败也不愿放弃,即使到了小城市也一直从事音乐行业,当学生来向她求助。她是拒绝的,可能是因为善良吧,她答应了,走进了别人的圈套发挥着自己内心的那把善良之火,帮助孩子成长参加比赛,直到孩子获奖。每一次得知自己被骗以后,转身离开这个小小的房间,但是又伸出了自己绵薄之力。不愿意向生活妥协,她宁愿去孤儿院领养孩子,也不愿意去随便的找个人结婚,把孩子带回家后,孩子和奶奶,自己在一块玩,这个时候镜头指向了王彩玲的父亲,他是笑着的,开心的。为了孩子她可以去卖猪肉,就是为了让孩子可以过上好一点的生活,这个时候的她是伟大的,母爱如海。带着孩子去医院看病碰见相熟的朋友,在被问及结婚事情的时候她逃避了,可能是因为孩子也长大了,她不想让孩子知道不好的,她只想让孩子开开心心的、无忧无虑的过好每一天。走下去。带着孩子在天安门前玩耍的时候,出现了她想要的生活,做起了自己最想要的事情,在大礼堂里边,唱着自己的喜欢的歌。
或许做不到自己最想要的生活,但是没有向命运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换了一种别的方法在继续向命运做着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