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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2026年审计工作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审计研究工作,以研促审,研审结合,推动我省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 和陕西省审计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联合设立2026年全省审计工作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陕西省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研究

  2.陕西省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审计研究

  3.“两重”“两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研究

  4.陕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研究

  5.陕西省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审计研究

  6.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审计研究

  7.“十五五”期间陕西区域协同发展审计研究

  8.审计视角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研究

  9.监管数据共享的审计监督路径与实践研究

  10.陕西省零基预算改革进展、难点与审计对策

  11.地方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审计研究

  12.制度型开放背景下陕西自贸试验区政策落实审计监督机制探究

  13.陕西省属国有企业及公立机构总审计师制度治理优化的路径研究项目

  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 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副处级以上(含)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四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系(部)发展中心科研部。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2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5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严格按照论文格式)。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要围绕陕西审计工作展开,立足陕西实际需要,以应用型研究为主,要有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研究成果要具有理论性、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三)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审计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审计厅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审计厅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申报老师及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xdxdkyc@163.com),纸质版请按规定份数送至艺术楼303。

  联系人:胡玉 苏婷怡

  联系电话:029-81555869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

系(部)发展中心

科研部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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