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女生宿舍楼以北围墙外的建筑工地一段时间日夜施工,严重影响了同学们的休息。为此,校本部有关部门曾多次与建设单位交涉,但均收效不大,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2004年10月26日,我院刘院长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决定再与施工单位交涉,立即解决噪音问题。
当日下午六点,刘院长与有关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赶往工地,正遇到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刘院长当即对施工方违反本市环保噪音控制规定,对我院同学的晚间休息造成严重干扰一事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对方严格执行西安市有关规定,晚10时以后停止噪音施工。经过强硬交涉,施工方承认了他们因工期所限确有扰民的事实,表示立即调整施工时间,停止噪音施工。
当晚10时以后,刘院长仍不放心,带着保卫人员再次赶到工地,监督此事的落实情况,直到确认施工方的确已停止了噪音施工后才离开,但刘院长仍留下几名保卫人员,要他们坚持到晚12时以后,其间如果施工方擅自施工,应立即予以制止。
许多同学在宿舍亲眼目睹了这一交涉过程。由于当晚和以后的晚上再未出现严重噪音问题,同学们对此很是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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