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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院被地方政府授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本地区高校仅我院获此官方最高荣誉

  乘着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成功的东风,5月13日,长安区隆重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暨创文巩固提升大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建强出席并讲话。部分区委常委、主任,区政协主席,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出席。区委副书记王福林主持会议。我院副院长张如羽老师代表学院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表彰大会精神,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长安区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和《关于表彰长安区十大道德模范和长安好人的决定》。会上,我院被长安区区委、长安区政府评定为“文明校园”,同时我院也是本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近年来,我院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目标,坚持“成人成才”的办学理念,以实力兴校、以特色兴学。学院在狠抓教学管理的同时,注重培养同学的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怀,以培养一批有道德、高素质的大学生为己任。同时,学院还注重弘扬传统文化,在同学中宣扬爱国主义、英雄主义等高尚思想境界,将认真和敬重精神熔铸现代学子内心。

  正如区长杨建强在讲话中所阐述的那样:“创建文明城市,没有终点,只有起点”。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再接再厉,创建更加和谐、文明的大学校园,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己之力。

  据悉,我国目前的“文明单位”荣誉,是唯一由各级政府的党政联合评选出的荣誉,也是政府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全面评价,代表了官方与社会对一个单位的最高认可,所以也是被评选单位的最高荣誉。按现行评选办法,“文明单位”只能一级一级往上评,即欲获国家级“文明单位”,必须先获省级“文明单位”, 欲获省级“文明单位”,必须先获市级“文明单位”, 欲获市级“文明单位”,必须先获区级“文明单位”。去年西安市文明办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对我院的建设发展状态予以高度赞赏,建议我院争取评选市级“文明单位”,但应从区级开始。现在我院获得了区级“文明单位”荣誉,就是铺垫了文明大厦最关键的一块基石,开启了一路向上的通道。相信我院一定会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争取获得更高级别的“文明单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站记者:郭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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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隆重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暨创文巩固提升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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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副院长张如羽老师(右二)代表学院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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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地方政府授予“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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