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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莓,火

庄 生


  01
  我拖着仅剩一只手臂的残破不堪的身体,靠着汤姆表叔那台凶猛得如同野兽般的老式卡车,颠簸在回到红莓镇的乡间土路上。

  路两边麦田金黄,人家屋顶上系满了澄净的黄绢带——这是红莓镇的传统,意即“年年丰收”。就连我屁股下垫着的干草料,都呈现出一种被晒干的粗糙黄色。

  在如此耀眼的季节,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我心情很好。在纽约时,我每天都幻想衣锦还乡的日子,奈何世事难料,我很快就破产了,没过多久又被送去了太平洋战场。十几年兜兜转转,再回到这里,我好像什么都没有得到,还失去了很多。

  “不是丧气的时候。”我揉揉太阳穴。这么多战友死在了战场上,我能活着回来,能感受这里的风景,这已经是种幸运。表叔身子也还硬朗,我可以给他修房子、喂牲口,开着农用拖拉机在广阔的农场上放歌……我应该想开心的事,而不是顾影自怜。

  我鼓励自己。表叔在前面开着车,嘴里哼着一首民谣,讲的是农民们在种植园里收棉花的事。“约翰,”他突然喊我的名字,“你今后,”车子压到一块石子,猛烈颠簸了一下,“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我在心里琢磨着这个词。在战场上,我满心只有“回家”,可回到家后该干嘛,心中却一片茫然。“不清楚。”我摇摇脑袋,用手抠屁股下胡乱延伸的麦秆。这状态倒像我当年离开红莓镇那会儿,我在心中苦笑,这么多年,全回来了。

  “倒也不急,”表叔大咧咧笑道,“是我多嘴了,你刚从战场回来,多疗养一阵才对。”

  我没有应话,目光顺着金黄一片的原野,漫无目的地滑动。忽然,车子停了下来,我回过头,看到表叔将身子探出窗外。

  “小乔!”他冲着路边的一棵橡树大喊,“你一个人在那儿干嘛?”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矮小的树丛,旁边座落着一栋带有强烈农家风格的,装修粗犷的小屋。被称为“乔”的男孩一个人蹲在树下,屁股对着我们,头几乎快埋到地里,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他伸了伸脑袋,似听到有人在唤他,“乔!”表叔又喊了一句,他这才“咻”得站起来。“汤姆爷爷!”他回过头,看到表叔和我。

  “你在这儿干嘛呢?”

  我们下车,走近橡树,表叔宠溺地摸了摸他的头:“妈妈呢?”

  “妈妈知道我在这儿,”那男孩年纪不大,说话却很沉稳,眼睛是蓝色的,五官很漂亮,像一只忧郁的孔雀,“我来找威廉玩,可他们全家都出去了。”

  “让我想想,”表叔摸着他的头,“今天是周日,他们应该上城里访亲戚去了。”

  “这是简的儿子,乔。”表叔看着我,将男孩向我怀里轻轻推了推。我怔了怔,用一种惊愕的眼神重新打量了一下那男孩——衣着得体,面貌端正,气度不凡。然而这一切却让我患得患失。

  简……

  我该高兴吗?我问自己。青梅竹马的孩子如此礼貌懂事,我该高兴才对,可那条独臂没精打采地垂在腿畔,竟让我觉得自己无比失魂落魄。

  “你好……”我挤出一个笑容,“我叫约翰,是你妈妈的旧友。”

  乔定定地望着我,脸上不为所动,猜不到他心中的想法。“你好。”他牵了牵我垂着的左手,我面上一红,思绪从回忆中被拖回来,冲他讪讪一笑。

  简……

  “呵呵,你也不要想那么多,他妈妈现在还单身呢——对吧?”

  表叔看穿了我的心思,乐呵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又用力朝小乔眨眨眼睛。“是的,”男孩附和道,“我爸爸是个酒鬼,打我,在我很小的时候,抛下我和妈妈去城里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让我有些面红耳赤。

  在一个孩子面前连连失态,实在枉活了三十多年……

  “烂人……”我想起自己。我其实也是个烂人,当初,当初,其实我和简不该就这么结束的,可是……我想起她生着雀斑的绯红的面颊,如一带晚霞般的红发,以及充满了青春活力的身躯。

  面前的乔秀外慧中,这固然是好事,可他越聪慧,越代表着简付出了数不尽的心血。这十年对我来讲尽是磨难,对她而言,又何尝不是呢……

  “你妈妈……”我咽了咽喉咙,“现在,在哪儿?”

  “在家里,”他说,“妈妈在南茜夫人家当女佣,太阳要下山了,她要准备晚饭了。”

  南茜夫人是简的一个远房表亲,她上学时,经常在她那儿借宿。我十五岁就没读书了,百无聊赖的日子,经常趴在窗边,敲她那扇鲜艳璀璨的窗户。院子里长满了插画般精致的紫藤花,与满地缠绕的不知名蔓草一起,构建出一副令人永世难忘的,诗歌般的纯粹之景。

  她被我敲得烦了,就会打开窗户,翻出一本小说,又好气又好笑地念给我听。

  “好了,天差不多要黑了,爷爷带你回家。”

  “好。”乔乖巧地点了点头,牵起他的手。“叔叔,”他用另一只手拉了拉我,“走吧。”

  我一时失神,耳朵只听到狂风在了无遮挡的原野猎猎作响,带动头顶的橡树,也发出狂乱的“簌簌”声。

02
  我们把乔送回家,又给一个大娘送去了她托表叔带的种子。回到十多年未见的老房子时,已经晚上七点。

  我最终还是没和简见面,我总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说不清楚为什么——卡车都开到南茜夫人家门口了。我甚至觉得,简就坐在离我最近的,那间装陈朴实,却种满了迷人的草木的偏房里。她一定烧红了火炉,热好了饭菜,脸蛋被炉火热得滚烫,等候某人轻轻推开房门。可是我就是不敢朝那儿多看一眼,我只是全身僵硬地坐在车里,远远朝南茜夫人打了个招呼。

  夜晚,我跟表叔围在火炉前,谈一些军队的事——他年轻时也当过兵。表叔喝得醉醺醺的,他好像有一些心血管疾病,烟酒很久前就戒了,可依他所说,“今天实在是大喜的日子”,遂几乎是一个人喝光了一大瓶葡萄酒。

  在我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不知四岁还是五岁的生日——表叔说他也记不清了,妈妈给我做了一个涂满了草莓酱的大蛋糕,第二天,便不见人影,从此再未出现。所以对我来说,表叔就像父亲一样。

  我赖在表叔家,无所事事度过的那三年,不可避免地跟他有了许多矛盾,因为这个,我在纽约发迹后,赌气一直没有回家——这些事情都让我心中绞痛。我亏欠爱我的人太多,而且要用一生去弥补。

  我没有死,我没有死——真的太好了。

  “表叔,表叔,”我吸吸鼻子,拢了拢他睡衣的领口,“时间不早了。”

  壁炉的火光在他面上温热,勾勒出一道道如虚如幻的皱纹,有如波涛。我真希望这一切都是我的幻觉,只要我拨去炉火,表叔的脸就年轻如故。

  他抓着我的手,搓了搓,似害怕我消失,没过多久,便在躺椅上睡熟了。我将一条毛毯盖在他身上,静静端详这个辛苦了一辈子的老人。我竟没给他寄过一分钱,我在心中痛骂自己,我真该死。

  我坐了一会儿,平复心情,接着将一本满是污痕的日记放在腿上。扉页的右下角写着一个小小的“约翰”——这是我的日记本。我是从上战场那天,才养成写日记的习惯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可能是我相信,表叔绝对会一页页翻看我的日记,所以才想把每天的感受记录下来吧——我不想无声无息地死在战场上。

  现在,我回来了,这本日记不重要了,我要亲口将那些心情传达给表叔。但我依然会记日记,如果说日记对曾经的我来讲,是一种“纪念”,对现在的我来说,则是一种“创造”。我要将生活的点滴喜悦凝炼在文字里,并让它们成为我前进的力量。

  我隔开一页,一笔一划,写下今天的日期。果然,写日记的心情不一样,写出来的文字也截然不同。战场的日记就像一块荒无人烟的坟地,散发出渗人的死气。此刻写下的文字,却如同新生的嫩芽。

  “今天见到了简的儿子,很聪明,长得也漂亮,她住在……”

  我写到关于简的事:我的确缺乏勇气,做不到在消失十几年后,若无其事地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我想简也是一样的。我相信这么多年来,我们间的某些联系仍未被斩断,然而若是强行和她见面,势必将这微弱的联系也搅得粉碎。我们需要时间,需要好好考虑,该用怎样的表情,重逢阔别多年的故人。

  我提笔写下对简的思念,在干柴的“比波”声中,思索和她重修旧好的办法。

  03
  灵魂就像一块生产不合规的插销,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无法将它嵌入残破的身体里。

  无法触及之物。

  很早以前我就察觉到,自己的心,就像一场幻象。那条鸿沟不仅阻隔着爱我的人,也将我自己置之门外。每当我下决心脚踏实地地生活,满心欢喜以为自己的人生终于踏上正轨时,那种空虚就在我心中隐隐作痛,时刻提醒我——自己如浮萍般孱弱。

  “24号——24号病人——24号病人在哪儿?”门外传来嘹亮的女声,我睁开眼。

  天花板的白漆有几道浅灰色的裂痕,床边摆放着的一只老式柜子的一角也出现在视野,当墙上的时钟响过三下,我终于想起来,自己在攻占昌顺岛的战斗中晕了过去。

  炮弹从天而降,“轰”的一声将教堂的一角砸烂的画面,浮现在我脑海。后脑刺痛,让我不得不中止回忆。我想起来了,我试着从床上起身,我们冲上了岛屿,在城里和日本人缠斗。那座英国人建的教堂是城中最高的建筑,只要拿下它,胜利的天平将很快倒向我们这边。

  我冲在最前面,被垂死挣扎的日本人阴了一道。“这是医院吗?”我环顾四周,小小的病房里只我一人,床头柜上摆着一盆这里随处可见的热带植物。窗户开着,似是午后,树荫在修剪整齐的草坪上碧波荡漾。

  我想叫护士,喉咙却又干又痛,我从来没这么渴过,可比起喝水,我更想知道战役的结果。一定要赢——我在心中祈祷——那么多兄弟都死了,一定要赢。然而还没等我开口,门就从外面被打开。

  “踏”的一声,一根制作精良的楠木拄拐从门外伸了进来,随之而来的是擦得油亮的皮鞋和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礼服裤——这身打扮在贫瘠的战区十分罕见,连坐飞机来视察的上将们都做不到如此讲究。

  我顺着来人的衣着慢慢向上打量,那人却突然唤出了我的名字。

  “约翰,”他须发皆白,脱下礼帽,露出彬彬有礼的笑容,“许久不见。”

  “纳努克先生!”

  我一下就认出了他,绝对没错,这身打扮除了纳努克先生,世上绝没第二个人。我在纽约打拼许多年,迎来送往无数,像他这样优雅高贵的绅士,却从没见过——这就对了。

  纳努克是镇上有名的富翁,当初我离开红莓镇,也是他的建议。

  “您为什么会在这儿?”

  他在墙角的一张椅子上坐下,“你离开已经十年了,”他将拐杖放在一旁,“我想知道,你是否找到了‘那个东西’。”

  我怔了怔。

  那个东西……

  “曾经找到了。”

  “你说的不会是证券交易所吧。”他不怀好意地笑笑。

  我愣住了,他怎么会知道?当年,我来到纽约,从街边卖领带的小贩开始,一步步成为了全纽约最富有的投资人之一。我赚了很多钱,而且认定那就是我人生的意义。我在纽约收获了成功、荣誉、爱情……

  “那些东西可没法满足你。”他狡黠地笑笑。

  纳努克的话让我胸中绞痛,被粉碎了,我在心中不甘地哀嚎。其实开战后,纽约的记忆就已经让我感到乏味。战场残酷,可我感到自己每分每秒都真实地活着,这种“活着”不能填补我的内心,却能让心中的空虚被恐惧和焦虑短暂驱逐。

  我不再说话,呆呆躺在床上,头发凌乱,面容憔悴,似一个死人。

  “十年前,你和汤姆吵了一架,他让我教训教训你。我把你叫到家里,没有骂你,也没给你讲道理,而是告诉你纽约这个地方。我说纽约繁荣昌盛,经济发达,何不去闯荡一番。”

  “那是我人生中得到的最珍贵的建议。”

  “谬赞了,”他笑道,“不过当时我没想到,你能有后来的成就。我说这些话的用意,是希望你能找到‘那个东西’。”

  ‘那个东西’,我们不是故意用这种语焉不详的方式形容它,它生来就难以被语言概括。真要讲的话,可以简单理解为,“足以填补内心之物”。

  “我感觉到,你已经难以支撑了。战斗的时候,你总是冲到最前面,别人都以为你英勇,只有我清楚,你只是不想活了而已。”

  他扫了扫我。他说的没错,我心如槁木,精疲力尽。我失去了很多东西,纽约抽走了一半,我有预感,另一半会永远遗失在战场上。

  活着就是折磨,就像被烈火焚烧,然而最让人痛苦的是,我甚至不知道这种痛苦从何而来。家财万贯就会快乐吗?平安幸福就会快乐吗?我只想回家,但回家也只是一种最原始的诉求。就算回到十年未见的家乡,我也未必会快乐……

  “我这次来,是带给你人生中第二条建议。”

  我呆滞地望着他,他慈祥且略带威严的面容在阳光下闪烁,如同儿时做弥撒时,站在台上讲经的神父。

  “活下去。”

04
  “叔叔?”

  乔诧异地站在我身前,手里捏着一只巴掌大的棒棒糖——那是我刚刚给他的。“怎么了?”我摸摸他的头。

  “没事,”他晃晃脑袋说,“您刚刚在发呆。”

  我猛然想起纳努克,“没事。”我挤出一个笑容,不知他现在如何。问表叔,只说他南下游玩去了。

  “妈妈说院子里的葡萄熟了,我带了一点,放在客厅的柜子上了。”

  “啊,”我一惊,“好的。”跟简通信已半月有余,这是她第一次给我送东西。我希望通过这种含蓄的方式,逐步试探她对我的态度。有时想起来还不好意思,三十好几的人,居然比十几岁的小鬼还羞怯。

  她的字迹依然如当年般秀丽,我的字也算得体,但那种在商场里练出来的油滑之体,无论第几次看,都让我心生厌恶。

  “她身体还好吗?”

  我随口一问,然而乔愣了一阵,竟摇摇头:“不好。”

  “妈妈感冒了,躺在床上,没力气做饭。”

  “感冒?”我握着信纸的手松了松,应该,不要紧……可要是流感怎么办?现在还不能跟她见面,还没到时候,可……

  “妈妈说她没事,医生开过药了,”乔眨眨眼睛,“叔叔,你的反应和妈妈说的一模一样。”

  “啊?”

  我的脸红一阵紫一阵,“简……”我在心中懊丧。不过这种带有俏皮味的坏心思,倒也是她的可爱之处。

  “哦,对了。”

  乔突然将手伸进小挎包,翻来翻去不知摸索着什么,“这个。”他将一张洁白的信封递给我。

  “来的路上,邮递员叔叔给了我糖,让我顺路把这个带给你。”

  我接过信件,心情复杂。这些日子,全镇都快知道我和简的事情了,也知道乔是我们的“专属邮递员”。小镇人丁稀少,大家都像家人一样,他们也希望这对孤儿寡母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拆开那封信,封面右下角印着的一行小字,使我心神一颤。

  “From New York(来自,纽约)。”


  05
  “有人对我说,你会在红莓成熟的季节,回到镇子。”

  “我认不得那么多字了,年轻时不假思索便能脱口而出的单词,现在看到要想许久。记忆这东西就是这样,年岁这东西就是这样,不经常用,脑子就会变得锈钝。”

  “打仗那几年,日子很难,我时常担心乔营养不良,万幸,他健康长大了。我没有那么漂亮了,但是乔越来越好,我不知道你是否能体会那种心情。”

  “你还记得红莓的香味吗,约翰?这片土地上的每个人,都被红莓酿出香甜的气味。噗,这种说法好抽象,不过你应该懂,我想。”

  “回家吧,约翰。有人告诉我,人就像一只摔碎了底的碗,水从其间哗哗流过,流水留在瓷片上的冰凉的触感,就是我们‘人’。”

  “人是永远无法获得安宁的,所以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体验。”

06
  来信者是哈珀。

  他是我在纽约时的合作伙伴,家里经营着几家大工厂,出手阔绰,在纽约交际圈颇有名气。

  我送走乔,又帮表叔打理了一番院内的花草,他上城访友去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炖了一大锅三文鱼,中午准备吃早上的剩菜。

  我靠着表叔的躺椅,略带疲惫地审视那封信,厚重的纸张在手中冰凉如砂,边角还镶着几道华美不显的流金。这久违的奢靡,让我回想起在证券交易所挥金如土的那段时光。

  我买了一大片土地,通过政府的内幕消息,我知道那里即将被开发。靠着那单生意,我几乎使自己的资产翻了一番。事情结束后,公司的庆功宴上,我结识了哈珀。

  他穿戴华丽,行事招摇,但自己并没有什么钱。据旁人所言,投资头脑也相当糟糕。但他出生在纽约的一个显赫世家,父亲是政界商界的知名人物,可谓“手眼通天”。

  我有意拉拢他。此时我已赚足了钱,几生几世也花不完。我的野心不由得向上望去——我渴望迈入“上流社会”。我有很多钱,可“上流社会”从未接纳过我,他们只把我当成个暴发户。我想争口气,想让那些大人物注意到我。而哈珀,将成为最好的“桥梁”。

  认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哈珀单纯得不像这个圈子的人。他有常识,也知道人心险恶,可别人给他下的套,该躲的他是一个也躲不过。第一次见面时,他乐呵呵地同我握手:“你好,我叫哈珀。骗我可以,下手别太狠。”后来我才知道,那竟是他的口头禅。

  就这样,我和他居然成为了真正的朋友——我没想到能在纽约交到真心朋友。我常指点他一些商机,而他也会在我资金困难的时候,借钱给我周转。

  某天,我们约好在一家酒吧见面,哈珀迟到了半个小时,才姗姗到场。他显得眉飞色舞,一头金发梳成大背头,穿着极为正式。他按住我肩膀,一屁股坐下来,胸口喘着粗气。

  “哈珀,你怎么了?”我向酒保招手,点了杯他常喝的。“大喜事,”他按耐不住笑起来,“天大的喜事。”

  “怎么了?”

  “'是关于你的。”

  我更为不解。

  “是亚历山大叔叔,”他举起酒杯,“咕嘟”一口,又一拍脑袋:“啊,对了,你还不认识他。”

  “就是我父亲的一个旧友,他告诉我,波顿大酒店的老板,正在寻找下家。”

  酒吧舒缓的管弦乐在我耳中微微一滞,我的目光沉下来。“波顿大酒店……”那是全纽约最豪华的饭店之一,无数社会名流在此进进出出。这几年经济不景气,我确实听过酒店的幕后老板要将饭店出手的传闻……但如此顶级的一个平台,我不相信会有人放弃。

  关键在于——

  “放心吧,”哈珀与我四目相对,“亚历山大是我父亲多年的老友,他不可能骗我。”

  “这么大的事儿,我不可能草率对待。整个下午我都在外面打听,所以才来晚了——这消息99%保真。”

  我思索起来,如果这消息是真的,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跻身“上流社会”的机会。波顿酒店位于纽约的黄金位置,是出了名的销金窟,成为它的主人,光想想就让我心跳加速。“先喝酒。”我不动声色,搭住哈珀的肩膀,劝他多喝一杯。

  凌晨时分,我将他送上他的私家车,哈珀有气无力地瘫在后座,临关门时,一把抓住我的手。

  “约翰,”他在我耳边吐着酒气,“这是你毕生的梦想,我心里清楚。兄弟,钱不够,来找我,我跟我爸要。”他一脸郑重:“你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攥着他的手,眉毛和鼻子扭成一团——我快哭了。

  我说不出话,只是呆若木鸡地站在旁无一人的纽约大街上,凌晨的街灯分外落寞,我露出难以用语言形容的,苦涩的笑容。

07
  后来的事,只有遗憾。

  生意黄了,我赔光了所有钱,“史上最年轻天才投资人破产”的新闻没在报纸上挂几天,全世界的头榜头条就又被另一条消息淹没。

  “日本人偷袭了珍珠港。”

  战争让纽约商业区的灯火都黯淡了三分,街上的行人都带着沉痛的神色,而对于我,这个冬天格外难熬。

  哈珀没有说谎,亚历山大也没有说谎,但我依然被骗了,骗我的,是我的自负与虚荣心。

  我没想到的是,波顿酒店的繁华,不是因为它本身。环境、服务、地理位置……这些东西根本无关紧要。我没有幕后老板那样的人脉,花重金买下一副空壳,根本毫无意义。

  我运作了四个月才买下波顿酒店,上下打点,散财无数。然而饭店开张后却门庭冷落,一个月不到便关门倒闭。我以为凭自己的能力,能够延续它的繁华,可事实证明,我想得太天真。

  这一切都是个局,布局的人甚至从头到尾都没出过场。他只是站在高处,轻轻挥手,将饵料播撒至湖面。无数像我这样的,井底之蛙般的“鱼儿”,便翘首以盼,赌上全部身家,只为成为他愚弄的对象。

  我无比痛苦,甚至想自杀,钱一分不剩,我活着的意义没有了。

  哈珀不见了,我知道他愧于见我,十二月的纽约冷得令人发颤,我只剩一件单薄的冬衣。某天,我在一个桥洞下蜷缩,一群警察将我架起来,送到警察局里。他们盖给我棉被,喂给我热汤,告诉我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做。他们的声音充满关怀。

  “国家养了你这么多年。”

  “为它赴死吧。”


08
  死亡,死亡,死亡。

  我收起哈珀的信,这是几年来,我第一次收到他的音讯。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没有恨了,也不会感到痛,战争从我身上带走了太多。我脑中只有纳努克那威严而近乎残酷的声音。

  “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要忍受这刑罚。命运在我脸上刺字,处死我,但我不断不断打碎重生。人的力量只有一种,那便是“追逐”。活着不需要理由,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我合上双眼,过去的记忆使我心潮澎湃。信中,哈珀向过去的事道歉——但我从未埋怨过他。他说他在父亲的帮助下开了一家生产果汁机的工厂,邀请我重返纽约,“我们从头来过,”他在信中写到。

  “但是,”我抚摸着信笺,表情安宁,似一个垂死之际的老人,“但是,”我喃喃道。

  “梅子要落了。”

09
  滤掉那些日复一日的经历,回忆凝结成块,五彩石般呈在脑中的,尽是斑驳的碎片。

  ——简念小说给我听时的笑影。

  ——表叔将梅子打落,抓出一把最为鲜红的,“给,”他粗糙的大手伸过来。

  “让全纽约,记住我们的名字!”哈珀握着酒瓶,靠在公司天台的栏杆上,风使他的头发凌乱。

  我终于无法忍耐,爬起来,用仅剩的手关掉灶台的火,夺门而出。秋季的热浪一波波推过脸颊,空气是热的,后背是热的。从未如此渴求过一件事,我的心砰砰作响。

  ——要去见她。

  简。

  “简,简!”泪水夺眶而出。多久没哭过了?我问自己。战友死在面前时我没有哭,酒店赔得精光我没有哭,和简道别那天我没有哭。此时此刻,却狼狈得像个找不到妈妈的孩子。

  我确实失去了太多,但这根本没所谓,我的意思是,即使我失去了全部,变回一个咿呀学语的婴儿,我也依然拥有“爱”的能力。

  那才是最重要的。

  踩过田垄,穿过树丛,麦浪波涌,林滔漫漫,有人喊我的名字:“约翰,你要去哪儿!”我挥挥手,头也不回:

  “心灵应许之地!”

  简的房子座落在一个小山丘上,背后即是南茜夫人的别墅。午后的太阳高悬头顶,浑身都湿透了,我停在山下,扶着膝盖喘个不停。“你难道要穿成这样去见心上人吗。”有人拍我的肩膀,声音无比熟悉。

  “纳努克先生!”

  “好久不见,”他依然悠然地拄着拐杖,向我脱帽致敬,“我云游四海,今朝方还,碰巧在此地遇见你。”

  “约翰,你老了。”

  他面带感慨地掏出一块手帕,为我拂去脸上的汗迹。“我们这些凡人,寿命当然是不如您的,”我笑笑,“所以,凡人的幸福,一生只有一次,抓不住就后会无期。”

  “你忍受了烈火的焚烧。”

  “是的,”我点点头,“我聆听了您的教诲,而且很走运,在战争中活了下来。”

  “很好,”他慈祥地微笑,“约翰,你真的让我大吃一惊。”

  “存在的本质是残酷,对那些心灵敏感的人,这种‘灼烧’般的痛苦更是让人难以忍受。你活了下来,这很了不起。”

  “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清楚,你不是汤姆口中的‘不学无术’,更不是‘地痞流氓’。你只是,疯狂地呼唤着、渴求着什么。”

  我抹抹眼睛:“嗯。”

  “你要去见她吗?”他指指头顶的房子。

  “是的。”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呼吸平稳下来,脸却更红了。

  “不必这么着急,这个点,她还在准备晚餐。回去换身衣服,约翰,穿你17岁那年参加社区舞会的那身礼服。快去吧,约翰,把脸洗干净,要最帅的样子。”

  “好。”我破涕为笑,转身准备离开,却被纳努克从背后叫住。

  “对了,我还给你带来了最后一个忠告,不,与其说是‘忠告’,不如说是‘预言’。”

  “什么?”

  “你跟简历尽劫波,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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